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PH MANENG Y ORTESA,被告上诉人。[G.R. 12314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10月13日
397菲尔。 98 第一师 [ G.R.第 123147 号,2000 年 10 月 1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PH MANENG Y ORTESA,被告上诉人。 PARDO, J. 判决:此案是对马尼拉大都会巴伦苏埃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172 分庭判决 [1] 的上诉,该判决裁定被告约瑟夫·马能 y Ortesa 犯有抢劫杀人罪,并判处他永久隐居与所有附加处罚,并赔偿已故的 Nenita Santiago y Merculesio 和 Hermosa Gelito y Salvino 的继承人各 P50,000.00 比索,没有附属监禁。 1993 年 3 月 23 日,国家检察官 Bernard S. Razon 向马尼拉大都会巴伦苏埃拉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信息指控,指控 Joseph Maneng 与 John Doe 和 Peter Doe 一起抢劫和双重杀人罪,犯下如下罪行:“那1993 年 3 月 16 日左右,在马尼拉大都会巴伦苏埃拉,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共谋并互相帮助,意图利用武力、暴力和恐吓手段谋取利益,然后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拿走、抢劫和带走总额为 P45,000.00 的现金和数量未定的各种珠宝,全部属于一个 ALFREDO CELITO,造成后者的损失和损害,数额未定;在上述抢劫案发生时,为了使他们能够拿走上述物品,上述被告根据他们的阴谋,当时和蓄意、非法和重罪,意图杀人,刺伤 HERMOSA CELITO 和 NENITA MERCOLESIO,从而对上述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直接导致他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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