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PAJO Y Bagtong 和 IMELDA LIQUIGAN Y KASIBAYAN,被告上诉人。 135109-13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12月18日
401菲尔。第695章第 135109-13 号,2000 年 12 月 18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PAJO Y Bagtong 和 IMELDA LIQUIGAN Y KASIBAYAN,被告上诉人。根据 CURIAM 的决定:Jose Pajo y Bagtong 在第 97-233、97-664 至 97-667 号刑事案件中被判无罪,并被判犯有三项强奸罪和两项淫荡罪,而他的共同被告, Imelda Liquigan y Kasibayan 在 xxx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第 97-664 号刑事案件中被认定为强奸罪的共犯,无可置疑。由于在第 97-233、97-664 和 97-665 号刑事案件中判处死刑,RTC 于 1998 年 7 月 6 日对其中判处死刑的决定[1] 现在自动审查摆在我们面前. 1997 年 2 月 21 日,针对被告人 Jose Pajo y Bagtong (PAJO) 的女儿 AAA[3] 的控诉,提交了一份强奸信息[2],内容如下: AAA,未成年人,在她的阿姨 CCC 的协助下,其副本作为附件“A”附后,指控 JOSE PAJO y BAGTONG 犯有强奸罪(RPC,第 335 条,与 RA 7610 相关),犯下的罪行为如下: 1997 年 1 月 31 日左右,在菲律宾 XXX 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作为 13 岁未成年人 AAA 的父亲,由使用武力、暴力和恐吓手段,在未经她同意和违背她的意愿的情况下,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上述 AAA 发生性关系,从而对她造成损害和偏见。...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PAJO Y Bagtong 和 IMELDA LIQUIGAN Y KASIBAYAN,被告上诉人。 135109-13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JOSE PAJO Y Bagtong 和 IMELDA LIQUIGAN Y KASIBAYAN,被告上诉人。 135109-13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