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菲尔。 1040 第一师 [ G.R.第 114262 号,1999 年 12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QUIRINO QUIJADA Y CIRCULADO,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ARDO, J.:强奸是一种严重的身体侵犯。它贬低了女人的尊严,在她的身体和灵魂上留下了即使时间也无法治愈的伤疤。它使妇女的荣誉受到蔑视,而对妇女的侵犯则受到公众的谴责。有时,受害者不仅会感到痛苦,而且更糟糕的是,孩子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欲望和兽交。在 1991 年 6 月 27 日向塔比拉兰市地区审判法院提交的一份资料中,第三助理省检察官 Dionisio R. Calibo, Jr. 在对 Leonida Brina 提出宣誓指控后,指控被告上诉人 Quirino Quijada y Circulado 犯有抢劫罪强奸罪,因此:“在 1991 年 4 月 27 日或大约凌晨 3:00 左右,在菲律宾薄荷岛市和本尊贵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获得并通过通过用刀子和拳击威胁受害者并踢她来进行武力和恐吓,在受害者失去知觉后,当场和那里,在受害者失去知觉后,故意、非法和重罪地违背后者的意愿对一个 Leonida Brina 进行性了解,并采取,未经受害者同意,从受害者手中偷走并带走价值一百五十 (P150.00) 比索、菲律宾货币的现金和价值一千比索、菲律宾货币的手表;到大坝上述列奥尼达布丽娜的年龄和偏见。 “违反第 293 条和第 294 条与经修订的刑法典第 335、48 和 14 条有关的规定的行为,以及被告人为便利犯罪而故意寻求夜间加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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