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菲尔。第751章第 121768 号,1997 年 7 月 21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多明戈·卡斯蒂略,JR.,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FRANCISCO, J.:这是一起更悲惨的弑父案,因为它涉及一个父亲被他唯一的儿子冷血谋杀。 1993年11月6日晚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绰号“Boyet”的上诉人DOMINGO CASTILLO, JR.在布拉干省Norzagaray的DG餐厅与受害人父亲一起喝啤酒, 多明戈·卡斯蒂略, Sr.[1]喝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一群吵闹的顾客来了。由于担心这些顾客可能造成的麻烦,并意识到他儿子有打架的倾向,受害者敦促前者和他一起回家。 [2]上诉人和受害人随后登上一辆蓝色皮卡车,车牌号为 CBE 591。 [3]上诉人将车辆开往他们在布拉干省安加特的家,受害者坐在乘客座位上。在回家的路上,上诉人和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争执,他们都已经有点醉了[4],因为前者一直坚持他应该或可以回到餐厅,而后者阻止他这样做。 [5 ]在接近他们的房子时,上诉人突然停止了接送,受害者从那里下车。 [6]受害者右手拿着一瓶啤酒,举起双手,站在皮卡车前说:“sige kung gusto mo sagasaan mo ako,hindi ka makakaalis”你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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