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ENRIQUEZ Y ROSALES 和 WILFREDO ROSALES Y YUCOT,被告上诉人。 99838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10月23日
346菲尔。 84 第一师 [ G.R.第 99838 号,1997 年 10 月 23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ERNESTO ENRIQUEZ Y ROSALES 和 WILFREDO ROSALES Y YUCOT,被告上诉人。判决 VITUG, J.:Ernesto Enriquez y Rosales 和 Wilfredo Rosales y Yucot 被指控违反了经修订的第 6425 号共和国法(“RA”)(1972 年危险药物法)第 4 条第 II 条,信息内容如下:“1990 年 6 月 5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共谋勾结,互相帮助,未经法律授权出售、交付、赠送给他人或分发任何违禁药物,故意和非法出售或要约出售六 (6) 公斤装在塑料袋中的大麻干开花顶部,这是一种违禁药物。 “违反法律。”[1] 根据检方的说法,导致提交信息的先前事实如下所述。 1990 年 6 月 5 日上午 11 点左右,佩德罗 I. Cerrillo 中士,西部警区第 2 警察局(位于马尼拉通多)情报和禁毒执法组负责人 Jr. 在北港附近定期向其文职人员搜寻信息在 10 号码头前面的大门附近,一名搬运工和反吸毒运动(“ADAM”)的成员“丹尼”走近并通知了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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