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 [CA-G.R. SP编号129485,2015 年 3 月 30 日] PAUL A. SUPNET,请愿人,VS。碧瑶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 分庭和 FREDERICK D. PATI,被告。判决 BATO, JR., J.:根据《法院规则》第 65 条,在本次调审请愿书[1] 中受到攻击的是碧瑶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3 分庭 2012 年 12 月 12 日和 2013 年 2 月 27 日的命令. 第一个被攻击的命令以撤销的动议驳回了请愿人从档案中取回案件的动议,而第二个被攻击的命令则拒绝了请愿人的重新考虑动议。 2008 年 7 月 2 日,碧瑶市检察官办公室对私人被告 Frederick D. Pati 提出的申诉采取了有利的行动,对请愿人 Paul A. Supnet 提交了诽谤信息。该案被按原样提交给法院,并被列为刑事案件案例编号 28483-R。信息的控告部分写道:“2008 年 3 月 17 日左右,在菲律宾碧瑶市,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蓄意和恶意,弹劾 FREDERICK PATI y DE AUSEN 的品格、正直、美德和声誉的邪恶动机,并在没有任何正当动机的情况下,使他的品格和声誉受到公众的蔑视、嘲笑、抹黑和羞辱,当时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发布在碧瑶男孩可卡俱乐部 (BBCC) 的网站上,有以下文章:xxxxxxxxx '埃里克,没有人会相信你是个骗子。... PAUL A. SUPNET,请愿人,VS。碧瑶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 分庭和 FREDERICK D. PATI,受访者。[CA-G.R. SP编号129485]pdf预览版 PAUL A. SUPNET,请愿人,VS。碧瑶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3 分庭和 FREDERICK D. PATI,受访者。[CA-G.R. SP编号12948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