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CRISPIN AURE Y RAQUEL 和 ROMULO VILLENA Y PANIS,被告上诉人。[CA-G.R.编号 CR-HC 编号01117]

相关行业:上诉法院裁决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宿务市第八分区 [ CA-G.R.编号 CR-HC 编号01117,2014 年 3 月 2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被上诉人,VS。 CRISPIN AURE Y RAQUEL 和 ROMULO VILLENA Y PANIS,被告上诉人。决定 DIY, J.:上诉是 2009 年 11 月 9 日由第 8 司法区莱特省 Carigara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13 分庭在第 4645 号刑事案件中作出的决定[1],其中两名被告-上诉人Crispin Aure 和 Romulo Villena[2](简称“Crispin”和“Romulo”)被判犯有谋杀罪。受到攻击的决定的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在考虑到背叛、夜间和超强力量(使用枪支)的加重情节的前提下,法院认定被告 CRISPIN AURE y RAQUEL 和 ROMULO VILLENAS y PANIS,有罪,排除合理怀疑根据信息指控的谋杀罪。没有减轻情节,特此对两名被告人判处最高刑罚,并责令支付民事赔偿金每人五万比索(PhP50,000.00),每人五万比索(P50,000.00)作为对 Nazareno de Guzman 的继承人每人 25 (PhP25,000.00) 比索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惩戒性损害赔偿;并支付费用。如此订购。前因 2006 年 5 月 8 日,向地区审判法院提交了一份信息[3],案卷为刑事案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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