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加延德奥罗市二十二区 [CA-G.R.简历编号02737-MIN,2014 年 8 月 14 日] DARDAGAN PANGAGA,原告上诉人,VS。国家电力公司,被告-上诉人。判决 INTING, J.:这是对马拉维市第 10 分局地区审判法院 2011 年 10 月 27 日判决[1] 在第 1334-95 号民事案件中关于损害赔偿的上诉,其决定性部分如下: “因此,鉴于上述所有考虑,特此作出有利于原告 Dardagan Panggaga 和反对被告国家电力公司的判决,指示该被告向原告支付以下费用:被告被命令向原告支付 P3,500,000.00 作为临时损害赔偿金,从本决定最终确定之日起,按上述金额的每年 12% 的法定利息计算,直至履行;被告被命令向原告支付 P200,000.00 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被告同样被命令支付原告 P100,000.00 作为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此外,被告被命令向原告支付 P200,000.00 作为律师费;并且最终命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s um P20,000.00 作为诉讼费用。本案被告人的反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对被告的费用。 SO ORDERED.” 案情如下:原告 Dardagan Pangaga 据称从事沙子买卖业务。他的采石场位于 Marawi 市的 Barangay Caloocan,占地约 4,000 平方米。...
DARDAGAN PANGAGA,原告上诉人,VS。国家电力公司,被告-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02737-分钟]pdf预览版DARDAGAN PANGAGA,原告上诉人,VS。国家电力公司,被告-上诉人。[CA-G.R.简历编号02737-分钟]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