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 [CA-G.R. CV No. 101948, November 10, 2014 ] 菲律宾共和国,由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代表,原告上诉人,VS.配偶 WILLIAM G. HERNANDEZ 和 ROSEMARIE Z. HERNANDEZ,被告 - 被上诉人。 DIAMANTE, J. 判决:这是根据修订的法院规则第 41 条提出的上诉,针对巴伦苏埃拉市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审判法院第 172 分庭(以下简称 RTC)在 2013 年 12 月 3 日的判决[1]第 266-v-07 号案件,其决定性部分如下:“因此,特此作出判决,将 979 平方米地块的公平补偿定为菲律宾比索 [4,500,00.00] 比(500 平方米 x 比索 [9,000.00])并授权原告向被告支付被征税的财产,扣除先前支付的 1,150.000.00 菲律宾比索的临时押金,并由被告支付所有未付的不动产税和其他相关税款(如果有的话)。从 2007 年 12 月 10 日提起诉讼之日起,至该款项由原告于菊2008 年 1 月 12 日,并支付 12% 的年利率,从提出申诉之日起计算,直至原告全额支付 3,350,000.00 菲律宾比索(菲律宾比索 [4,500,000.00] - 1,150,000.00 菲律宾比索)的未付余额平衡。...
菲律宾共和国,由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代表,原告上诉人,VS。配偶 WILLIAM G. HERNANDEZ 和 ROSEMARIE Z. HERNANDEZ,被告 - 上诉人。[CA-G.R.简历第101948号]pdf预览版菲律宾共和国,由公共工程和公路部 (DPWH) 代表,原告上诉人,VS。配偶 WILLIAM G. HERNANDEZ 和 ROSEMARIE Z. HERNANDEZ,被告 - 上诉人。[CA-G.R.简历第101948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