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第 190 号法案第 472 条的法案,称为“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第 4253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5年11月06日
[ 1935 年 11 月 6 日第 4253 号法案 ] 修订第 190 号法案第 472 条的法案,称为“民事诉讼和特别诉讼程序守则”。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90 号法案第 1 条第 472 条,被称为“民事诉讼法”行动和特别程序”,特此修改为:“SEC. 472. 谁可以执行官员的契约。——如果进行出售的官员死亡或他停止履行办公室职责之前,赎回期满,由其继任人执行。”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35 年 11 月 6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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