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经第 36227 号法案第 4 节修订的经修订的 1902 年《行政法典》第 161 节的法案。[第 3728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0年11月21日
[ 1930 年 11 月 21 日第 3728 号法案 ] 经第 36227 号法案第 4 节修订的经修订的 1917 号行政法规第 161 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集合并由其授权制定: 第 1 节。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161 节,特此进一步修改如下:“SEC. 161. 开庭地点和时间。第九司法区法院应在马尼拉市开庭;在不超过一个省的其他地区,以及由多于一个省的地区开庭。一个省,并且根据本法的规定任命两名法官的,法院应在该法官常驻所在省的首府举行,但以下规定除外。在该地区,法院应由凡有待审案件或其他法庭事务需派发之工作日,均应开庭。 “第一区。每年 8 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在卡加延省的土格加劳;每年 6 月和 1 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在卡加延省的阿帕里;在巴丹省的圣多明各德巴斯科,每年三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在卡加延省的阿布卢格市和图奥市每年还应举行一次特别法庭,由法院酌情决定。“第二区。每年二月和七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在伊莎贝拉省的伊拉甘;每年一月和六月的第二个星期二,在新比斯开省的巴永邦举行。...
修订经第 36227 号法案第 4 节修订的经修订的 1902 年《行政法典》第 161 节的法案。[第 3728 号法案]pdf预览版
修订经第 36227 号法案第 4 节修订的经修订的 1902 年《行政法典》第 161 节的法案。[第 3728 号法案]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