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 100 万比索用于在受灾省份建设、重建或维修公共工程和改善设施的法案。[第 352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29年02月24日
[ 1929 年 2 月 24 日第 3524 号法案 ] 拨款 100 万比索用于在受灾省份建设、重建或修复公共工程和改善设施的法案。无论是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立法机关召集并由其授权颁布:第 1 节特此从岛国国库中未以其他方式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0 万比索,用于在 1928 年和 1929 年和本法批准之日受灾省内建设、重建或维修公共工程和改善设施。这笔款项应由商务和通讯部长根据政府各部门存档的正式报告进行分配:前提是各省从本法中获得的拨款不得超过 10 万比索。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1929 年 2 月 21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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