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为马尼拉市政府的某些公共工程、永久性改善和其他目的拨款的法案。[第 1727 号法案]
[第 1727 号法案,1907 年 9 月 27 日] 一项为马尼拉市政府的某些公共工程、永久性改善和其他目的拨款的法案。根据美国的授权,无论是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的: 第 1 节。以下款项,以菲律宾货币计,特此从岛国国库的任何资金中拨出,用于某些公共工程,马尼拉市政府的永久性改进和其他目的:工程和公共工程部。为了改进 Luneta Extension,两万比索。为扩大 Calle Jolo 所需的土地购置费用,三万六千比索。因街道扩建、整直、拓宽而产生的土地购置及其他费用;用于永久铺路;为建造永久性街道纪念碑,需要四万八千五百比索。城市学校部门。用于在通多区建造一所公立学校大楼并为其购买场地,费用为六万二千比索。为保护马拉特市学校场地建造挡土墙,六千比索。卫生和运输部。为在桑帕洛克市场建立一个附加物,八千比索。各种各样的。兹继续每年拨款 5 万比索,用于偿还根据第 1360 号法案的规定发放的贷款:但不得迟于支付给岛屿政府比六月三十,一千九百零八,从这笔拨款中加起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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