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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公司的成立和组织,界定了公司的权力,确定了董事和其他官员的职责,宣布了股东和成员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了这些公司可以开展业务的条件,并废除了某些条款商业法典和与本法相冲突或不一致的所有法律或法律部分。[第 1459 号法]
相关行业
:
法案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06年03月09日
[ 1906 年 3 月 9 日第 1459 号法案 ] 规定成立和组织公司、确定公司权力、确定董事和其他官员的职责、宣布股东和成员的权利和责任、规定条件的法案哪些此类公司可以开展业务,并废除《商业守则》的某些条款以及与本法案相冲突或不符合的所有法律或法律部分。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一章——关于公司的一般规定。法案的简称,公司定义和组织方式。第 1 节 本法的简称为“公司法”。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人为存在,具有继承权以及法律明确授权或与其存在相关的权力、属性和财产。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公司可以是公有的或私有的。公共公司是为州政府的一部分成立或组织的公司。私人公司是为某些私人目的、利益、目的或目的而成立的公司。区别于以公共利益和福利为目的的公共公司。私营公司分为股份公司和非股份公司。将股本分为股份并有权根据所持股份向该股份持有人分配股息或分配盈余利润的公司为股份公司。所有其他私人公司都是非股份公司。...
法律规定了公司的成立和组织,界定了公司的权力,确定了董事和其他官员的职责,宣布了股东和成员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了这些公司可以开展业务的条件,并废除了某些条款商业法典和与本法相冲突或不一致的所有法律或法律部分。[第 1459 号法]pdf预览版
法律规定了公司的成立和组织,界定了公司的权力,确定了董事和其他官员的职责,宣布了股东和成员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了这些公司可以开展业务的条件,并废除了某些条款商业法典和与本法相冲突或不一致的所有法律或法律部分。[第 1459 号法]pdf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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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修订第 28224 号法案第 1 节的法案,题为“将第 63 章和第 64 章的规定延伸至民都洛省、巴拉望省和巴丹斯省的法案,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 1917 行政法规,在巴拉望和巴丹斯选举省长办公室,取消根据省总法律组织的省的乡镇和牧场,以及其他目的,”规定谁应履行省长的职责在上述任何一个省的上述官员暂时缺席或无能力的情况下,以及在民都洛省分离省财政部长和省委员会秘书的办公室。[第 2887 号法案]
根据第 63 条的规定,为菲律宾群岛政府最近签订的购买某些庄园和土地(通常称为 FRIAR 土地)的管理和临时租赁和销售提供法律,美国国会的一项法案 64 和 65 题为“一项临时规定菲律宾群岛公民政府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一次获得批准七月一日,一千零二。[第 1120 号法案]
修改第 3597 号法案第一节的法案,授权建造岛屿政府大楼以及更改和改善总督在马尼拉和碧瑶市的官邸,并为此提供资金,以及其他目的。[第 3855 号法案]
修改公司法某些部分的法案,第 1459 号法案,规定公布在工商局注册的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确定公司高管的责任发行股票或债券,对某些事情进行处罚,以及用于其他目的。[第 2792 号法案]
一项修改第 34225 号法案第 48 节的法案,题为“为合作营销协会的组织提供法案,宣布其宗旨并定义其权力、权利和特权;确定职责,其董事、高级职员、员工、成员或股东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他们可以开展业务的条件,以及任何个人、公司或公司违反营销合同和散布虚假报告的责任和处罚关于此类协会的财务或管理;为政府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以及其他目的。第702章]
一项法案,规定了向除马尼拉市以外的市政府和特许经营的省份申请建设和运营铁路、电力、电力和电话线的方法,以及可能授予这些权利的条件,某些权力根据委员会特别法案和其他目的,上述特许经营权的受让人和类似特许经营权的受让人的规定。[第 667 号法案]
一项废除第 90 号法案的法案,首先征得了陆军部长的同意,第 145 号法案废除了第 145 号法案,规定了菲律宾群岛政府的货币问责制度,并废除了所有法律和与之相冲突的部分法律。[第 1402 号法案]
一项规定内政部、商业和警察部、财政和司法部以及公共教育部的组织的法案。[第 222 号法案]
一项规定司法部长办公室的赦免和假释委员会官员和雇员的职责和资格,并确定其人数和薪金的法案。 4004]
为合作营销协会的组织提供法律,声明其宗旨并定义其权力、权利和特权;确定其董事、高级职员、员工、成员或股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定他们可以开展业务的条件,以及任何个人、公司或公司因违反营销合同和散布有关此类协会的财务或管理的虚假报告而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提供政府对其的监督和控制;以及其他目的。[第 3425 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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