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第 640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授权改善宿务港的法案”。[第 722 号法案]
[第 722 号法案,1903 年 4 月 7 日] 一项修订法案 640 号的法案,题为“授权改善宿务港的法案”。经美国授权(由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第 640 号法案,题为“授权改善宿务港的法案”,特此修订,在第 5 节中删除其中“自本法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0 天内”,并在其中插入“在 Hay.1903 的第一天或之前”等字样,以便上述第 5 条内容如下:“第 5 节。委员会的咨询工程师应在 1903 年 5 月 1 日或之前为此处规定的工作准备计划、规范和合同,并为提案做广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3 年 4 月 7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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