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法案的第 121 号法案,题为“将省政府法案的规定扩展到莱特省的法案。[第 38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2年04月08日
[ 1902 年 4 月 8 日第 384 号法案 ] 一项第 121 号法案修订法案,题为“将省政府法案的规定扩展到莱特省的法案。经美国总统授权, 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即: 第 121 号法案第 1 节, 题为“将省政府法案的规定扩展到莱特省的法案”, 特此修订改为:“SEC. 4. 省直辖市行长应在1月和7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举行会议,为省政府考虑全省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向省委提出建议。大会由省委书记召集,每半年届会选举主席一人。省秘书应担任大会秘书,并向省委员会证明其建议。” SEC.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第 2 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1902 年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 3 节。本法案自通过时生效。1902 年 4 月 8 日颁布。来源:Supreme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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