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2 年 4 月 30 日第 393 号法案 ] 一项组织农业局并提供某些拨款以支付农业局费用的法案。根据美国总统的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 第 1 节 特此授权农业局的以下官员和雇员: 农业局局长,每年四千美元,从十二月一日起,一千九百零一;一名畜牧业专家,年薪2500美元;一名主任文员,年薪 2000 美元,从 1902 年 2 月 18 日起,兼任支付文员,无需额外补偿;一名植物学家和助理农业学家,年薪 2000 美元,从 2 月 18 日起,1902 年;一名土壤专家,每年两千美元;圣拉蒙农场的一名主管,每年一千八百美元;一名热带农业专家,每年一千四百美元,从二月一日起,一千九百零二;一名植物培养和育种专家,每年一千二百美元,从二月一日起,一千九百零二;一名速记员和打字机,每年一千二百美元,从二月一日起,一千九百零二;一名农业机械和农场管理专家,每年一千美元,从二月一日起,一千九百零二;一名翻译,每年一千美元;一名文员,C级;一个信使,每年一百八十美元;一名看门人,每年九十美元;都是美国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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