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第 296 号法案第四节的法案,题为“创建公共印刷局的法案”。[第 304 号法案]

相关行业: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01年11月27日
[第 304 号法案,1901 年 11 月 27 日] 一项修订第 296 号法案第四节的法案,题为“创建公共印刷局的法案”。经美国总统授权,由美国菲律宾委员会颁布,第 1 节第 296 号法案第四节题为“设立公共印刷局的法案”,特此修订,删除该部分的最后三行并代之以以下内容:“以及公众不时推荐的其他临时、文员、技术和专业雇员,以及技术和非技术工人印刷机,并事先得到公共教育部长的批准。”证券交易委员会。 2. 需要迅速制定本法案的公共利益,特此根据 9 月 26 日通过的“规定委员会制定法律程序顺序的法案”第二节加快通过该法案, 一千九百。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1901 年 11 月 27 日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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