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修订联邦法第 1 和 2 条的法案,编号为 150。有权向加入菲律宾军队的美国陆军军官提供长期津贴,包括在美国军队和/或美国军事或海军学院服役确定菲律宾军队军官的薪酬和退休权利。”[第 558 号联邦法案]

相关行业:英联邦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0年06月07日
[ 1940 年 6 月 7 日第 558 号联邦法案 ] 一项修改联邦法案第 1 和 2 条的法案,编号为 150。有权向加入菲律宾军队的美国陆军军官提供长期津贴,包括在美国军队和/或美国军事或海军学院服役确定菲律宾军队军官的薪酬和退休权利。” 由菲律宾国民议会颁布:第 1 节。联邦第 100 号援助 50 号法案的第 1 节和第 2 节被修改为如下:“第 1 节。被任命为菲律宾阿尼正规部队任何委任级别的美国阿尼军官应有权根据截至 1 月 1 日的服务年限获得长期津贴,一千九百援助三十三:条件是,美国陆军的所有前军官和美国海军美国军事学院的毕业生都援助美国海军在本法案生效之日之前被任命为菲律宾军队任何委任级别的学院,应从在菲律宾省任命之日起获得同样的利益。”“SEC。...
一项修订联邦法第 1 和 2 条的法案,编号为 150。有权向加入菲律宾军队的美国陆军军官提供长期津贴,包括在美国军队和/或美国军事或海军学院服役确定菲律宾军队军官的薪酬和退休权利。”[第 558 号联邦法案]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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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1946 年 4 月 30 日批准的第 371-79 号国会公共法第四章,接受菲律宾总统和美国总统之间签署的执行协议的法案,授权美国和菲律宾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其他目的”,并授权菲律宾总统在 1946 年 7 月 4 日或之后正式执行该协议;在上述执行协议生效期间,将上述国会法案第 III 篇第 2、3、4 和 5 部分的规定作为菲律宾法律制定;并执行上述协议的刑事条款,以执行 PHILI 的标题 I[[INE 1946 年康复法案。[第 733 号联邦法案]一项授权马尼拉市以美国货币形式偿还 400 万美元债务并发行涵盖该债务金额的债券的法案,该债券以当前标准价值的美国金币支付,用于根据第 70、71、72 和 73 条的规定,为马尼拉市的下水道建设提供资金并为其配备充足的下水道和排水系统以及供水的目的国会法案于 7 月 1 日批准,1902 年,授权“一项临时规定菲律宾群岛民政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为设立偿债基金以支付上述债券并支付其利息作出永久年度拨款;在马尼拉市市政委员会下设立下水道和给水工程建设部门,并拨款一万比索支付该部门官员和雇员本财政年度剩余时间内的工资。第1323章]一项授权伊洛伊洛市以美国货币发行 250 万美元债券的法案,目的是提供资金建设必要的下水道和排水设施,以确保充足的供水,并为上述市镇的公立小学建造建筑物,根据 8 月 29 日 1916 日通过的国会法案第 11 节的规定,有权“宣布美国人民的宗旨的法案”关于菲律宾群岛人民未来的政治地位,以及为这些岛屿提供一个更加自治的政府。”[第 2688 号法案]一项授权伊洛伊洛市政府向美国偿还 15 万美元债务并发行涵盖上述债务金额的债券的法案,该债券以“美国金币支付”为目的根据第 66、67、68 和 69 条的规定,为建设必要的下水道和排水设施提供资金,以确保为上述市的小学公立学校提供充足的供水和必要的建筑根据 7 月 1 日批准的国会法案,1902 号,授权“一项临时规定菲律宾群岛民政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第 1926 号法案]一项向加入菲律宾军队的美国陆军军官提供长期薪酬的法案,包括在美国军队和/或美国军事或海军学院服役菲律宾军队军官的薪酬和退休权利。[第 150 号联邦法]一项额外拨款 20 万美元的法案,用于在路易斯安那州采购博览会上继续并完成菲律宾群岛展览的准备工作和开展总体工作菲律宾参展,并授权博览会委员会授予特许权,并修改经修正的第 514 号法案,以授权博览会委员会主席在征得陆军部长批准的情况下任命和修复上述委员会在美国的雇员的薪金或工资。[第 1109 号法案]一项授权 Zamboanga 市政府向美国负债 115,000 美元并发行债券以美国金币支付为目的的法案根据第 66、67、68 和 69 条的规定,为建设必要的下水道和排水设施、确保充足的水供应以及上述市的小学公立学校的必要建筑物提供资金国会法案于 7 月 1 日批准,1902 年,授权“一项临时规定菲律宾群岛民政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经修正。[第 2271 号法案]一项修订第 786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一项拨款 250,000 美元的法案,用于支付与购买、销售和分配大米有关的费用。菲律宾群岛居民由民政总督酌情决定。”[第 814 号法案]一项法案,规定菲律宾群岛政府发行价值 7.23.37 万美元的美国现行标准价值金币,以获取资金根据国会法案第 63、64 和 65 条的规定,支付菲律宾群岛(通常称为 FRIAR 土地)的某些大片土地的购买价格,权利为“临时采取行动,为菲律宾群岛的民政事务管理和其他目的提供服务。” 7 月 1 日批准,1902。[第 1034 号法案]一项修订第 42227 号法案的法案,题为“授权美国政府官员和菲律宾政府其他客人(包括他们的家人)支付交通费和其他附带费用的法案,参加菲律宾联邦政府的就职典礼并为此拨款”,将金额增加到 25 万比索。[第 4248 号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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