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实施国家重大工业项目之一的国家钢铁公司综合钢厂项目实施措施第1277章]

相关行业:指示信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2年11月16日
[ 指示书编号1277,1982 年 11 月 16 日] 将促进实施国家钢铁公司综合钢厂项目的措施,这是政府的主要工业项目之一:国家钢铁公司总裁 钢铁管理局主席预算部部长 自然资源部部长 国家经济和发展局局长 投资委员会主席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 国家电力公司总裁 土地局局长 矿业和地球科学局局长北拉瑙省省长 伊利甘市市长 鉴于,国家钢铁公司 (NSC) 目前正着手在伊利甘市建设综合钢厂的扩建计划,这是该国优先和主要工业项目之一政府;鉴于,根据 NSC 扩建计划的要求,发布了 1982 年 11 月 16 日的第 2239 号公告,保留 NSC 使用和立即占用与其在伊利甘市现有工厂相邻的公共领域的某些土地;鉴于,第 2239 号公告的某些部分土地,总面积约为 302,532 平方米,或多或少,目前由 Maria Cristina Fertilized Corporation 拥有的闲置化肥厂/工厂和相关设施占用( MCFC);鉴于,同样根据其扩建计划的要求,NSC 需要与上述土地相邻的滨海区域,以增加与其综合钢厂相关的设施;鉴于,根据其扩建计划的进一步要求,NSC 必须关闭穿过其厂区的伊利甘市现有国道的一部分(从富野坊大桥东侧到努努坎河西岸),并且是愿意建造一条约 6 公里的导流道路(起点和终点在上述相同点,但绕过其综合钢厂综合体)以代替伊利甘市的车辆交通。...
指导实施国家重大工业项目之一的国家钢铁公司综合钢厂项目实施措施第1277章]pdf预览版
指导实施国家重大工业项目之一的国家钢铁公司综合钢厂项目实施措施第1277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