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950, 1979 年 10 月 25 日] 设立重型工程工业委员会 致: 工业部 投资委员会 金属工业研究发展中心 国家开发公司 菲律宾开发银行 鉴于重型工程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和工业增长的基础;鉴于,菲律宾重型工程工业是实施该国重大工业项目的关键因素,通过国内制造大量重型设备和重型机械,包括土方设备和工程机械;鉴于,政府的政策是在升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其他支持服务方面为重型工程行业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持;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 第 1 节:重型工程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特此成立,由工业部长担任主席,由投资部、金属工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国家开发公司和菲律宾开发银行的代表担任成员。投资委员会应担任委员会的技术人员。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委员会应采取行业发展战略,使其能够在规定的发展期内平均生产大型工业厂房所需设备和机械的 50%。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发展战略应包括立即实施适用于 1980 年至 1985 年期间在菲律宾实施的所有主要工业项目的机器和设备要求的本地内容计划,具体如下:施工规定的本地含量 1980 15% 1981 20% 1982 25% 1983 30% 1984 40% 1985 50% 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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