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1973 年 1 月 6 日 50 日] 致: 1. 星期四 国防部部长 2. 司法部部长 在执行 1973 年 1 月 6 日第 90 号总统令时,应遵守以下准则: 现行法律和在不与上述第 90 号总统令的目的相冲突的情况下,管理特权通信的规则应保持完全有效。应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政府的情报收集工作不会因执行该法令而受到阻碍。在个人误解过程中发表的言论和交流不会导致或导致或倾向于造成人民之间的分裂影响、对正式成立的当局的抹黑或不信任和/或强调政府的稳定性和目标是。新社会被视为不在该法令范围内。特此命令司法部长提供必要的协助,以正确有效地执行上述第 90 号总统令。于 1 月 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19 年一百七十三。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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