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书编号1972 年 10 月 12 日 25 日] 致: 外交部长 司法部长 财政部长 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 国防部长 第 4 号、第 5 号、第 6 号指示函1972 年 9 月 22 日的第 7 号和第 7 号,特此修订以包括以下但书:“您同样被命令不向持有移民居留证 (ICR) 或预登记证的外国永久居民签发任何许可。 - 经安排的员工 (CRPE) 希望在本命令发布之日后离开菲律宾前往任何外国,但上述指令中指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10 月 12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这一年,1972 年。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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