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2002 年,1985 年 12 月 16 日] 加强总统反美元盐化工作组。鉴于,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制止外汇黑市和境外盐碱化;鉴于,存在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未明确界定的构成黑市或境外盐碱化外汇的行为和活动;鉴于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发展以及经济危机要求根据第 934 号行政命令(经第 1936 号总统令修订)设立的总统反美元盐渍工作组的权威、权力、职能和特权扩展以提高其打击黑市者、海外外汇盐渍者和其他经济破坏者的效力;鉴于,还需要加强、协调和调整针对外汇黑市和盐碱化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例如第 1356 和 1445 号指示书和中央银行货币委员会决议中规定的举报人奖励制度。 1981年2月9日;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颁布以下命令: 第 1 节。第 1883 号总统令第 1 节和第 2 节是特此修改为:“第一节外汇黑市及其他违法行为——未经任何合法权限买卖外汇,构成本节规定的外汇黑市,任何人被发现有此行为。此类行为一经定罪,将处以暂时监禁(最少 12 年零一天,最多 20 年)和/或不少于 5 万的罚款(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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