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750 年,1980 年 12 月 12 日] 人类住区发展公司的资本化 鉴于,人类住区部在 BLISS 计划下一直成功地推行其住房和生计项目,不仅创造了新的战略解决方案,而且还创造了新的财务和流动性方法政府的住房和创收问题;鉴于,人类住区发展公司是人类住区部的执行公司机构,同样成功地为该部的各种计划(包括 BLISS 和其他土地开发计划)提供支持服务和财务渠道;鉴于,需要企业灵活性的该部计划的持续实施可能会耗尽 HSDC 的资源;鉴于,现在有必要增加人类住区发展公司的资本化;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修改 P.D.第 1396 号如下:“第 10 节。公司的资本化。- 公司应拥有 50 亿比索 (P5,000,000,000) 的法定股本,分为 5,000,000 股面值为一千比索 (P1,000) 的股票) 每股由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认购和支付。该法定股本可由国家政府、政府控股公司和地方政府单位以股权投资形式以现金认购或早先为 BLISS 项目发放的适当资金也可用于此目的。'' 本法令应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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