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区域编号4 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行政领域组织第 4 号地区4 和 4-A.[总统令编号。第879章]
[ 总统令号。 879,1976 年 1 月 23 日] 划分区域编号。 4 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行政领域组织第 4 号地区4 和 4-A。鉴于,Katipunan Ng Mga Sangguniang Bayan 请求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应被视为一个单独的区域,以便国家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行政领域组织;鉴于,目前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已纳入综合重组计划下的第 4 区:现在,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菲律宾共和国赋予我的权力宪法,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 部分 1. 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规定,第 4 区特此分为两个区域,称为第 4 区和第 4-A 区。第 4 区应包括第 824 号总统令所设想的马尼拉大都会地区,区域中心位于马尼拉或奎松市。第 4-A 区应包括不包括在马尼拉大都会的黎刹镇和甲美地省、拉古纳省、八打雁省、奎松省、奥罗拉省(副省)、马林杜克省、东方民都洛省、西方民都洛省、罗姆布洛姆省和巴拉望省,以及八打雁、甲美地、利帕、卢塞纳、圣巴勃罗、大雅台、特雷塞马蒂雷斯和公主港等城市。除非另有规定,第 4-A 区的区域中心应设在马尼拉大都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凡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法律、法令、命令或法规,均在此作相应修改或废止。...
划分区域编号4 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行政领域组织第 4 号地区4 和 4-A.[总统令编号。第879章]pdf预览版划分区域编号4 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行政领域组织第 4 号地区4 和 4-A.[总统令编号。第87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