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907,1976 年 3 月 11 日] 授予大学荣誉毕业生公务员资格 鉴于,政府的政策是为青年提供参与和参与国家事业的一切可能机会,特别是那些将导致社区改善的事业和公共服务;鉴于,就公共服务部门的就业而言,《宪法》规定竞争性考试是确定功绩和适合性的主要手段,但同时也为采用其他方法打开了大门;鉴于,政府确信,以学者身份修读大学课程并实际上以优异成绩毕业的学生已充分表明他适合担任公共服务职位并有能力履行其职责;鉴于,在学术界竞争激烈的氛围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被认为与竞争性考试中的合格分数一样好,以确定公共就业的优劣;鉴于,立即将这些荣誉毕业生吸收到公共服务中将确保他们参与公共事务并提高公务员的质量;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 第 1 节:荣誉来自学校、学院和大学的四年或更长课程的毕业生由教育和文化部长确定的良好信誉特此授予适当的公务员资格,如下所示: 二级公务员资格 - 对于那些担任需要应用其研究领域之外的知识和技能的职位的人。一级公务员资格 - 适用于在各自研究领域内担任职务的人。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荣誉毕业生是指至少以优异成绩完成课程的学生。...
授予大学荣誉毕业生公务员资格[总统令编号第907章]pdf预览版授予大学荣誉毕业生公务员资格[总统令编号第907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