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编号。 772,1975 年 8 月 20 日] 惩罚蹲着和其他类似行为 鉴于,据我所知,尽管 1972 年 10 月 2 日发布了第 19 号指示信,指示国防、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部长、社会福利和公共工程总监、PHHC 总经理、住房和康复机构总统助理、州长、市和市市长以及市和区工程师,“拆除所有非法建筑,包括在和沿线的建筑物和河岸、铁路沿线和无证在公私财产上修建的,“蹲坑仍然是全国城市社区的一大问题;鉴于,许多被发现非法占用公共和私人土地的个人或实体属于富裕阶层;鉴于,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这种非法和邪恶做法的打击;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颁布法令和命令: 第 1 节。任何使用武力、恐吓或威胁的人,或利用土地所有者的缺席或容忍,成功地占据或占有土地所有者的财产用于住宅、商业或任何其他目的,将被处以六个月至一年的监禁或一由法院酌情处以不少于 1000 比索或 5000 比索的罚款,在破产的情况下可处以监禁。如果违法者是公司或协会,对其总裁、董事、经理或管理合伙人处以最高 5 年的罚款和 5000 比索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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