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411,1974 年 3 月 15 日] 将莱特原讼法庭第十二分院改为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 鉴于莱特省和南莱特省,包括塔克洛班市和奥尔莫克市,总人口为 1,523,145引发多起青少年案件和家庭问题;鉴于,上述省市需要设立未成年人与家庭关系法院,专门审理和解决未成年人案件和家庭问题;鉴于,设在独鲁万市的莱特一审法院第十二分庭仍处于无组织状态,其改建为青少年和家庭关系法庭不会对司法行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 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经修正,特此命令和法令:第 1 节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 ——莱特一审法院第十二分院特此改建为莱特省和南莱特省,包括塔克洛班市和奥尔莫克市的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具有相同资格的法官享有与原讼法庭法官享有相同特权和薪金,由院长任命。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对莱特省和南莱特省(包括塔克洛班市和奥尔莫克市)的下列性质的案件拥有专属的初审管辖权:由初审法院、巡回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刑事法院、市法院和被告在审判时未满 16 岁的城市: 前提是,该市和市法院应对以下事项行使共同管辖权:恶意恶作剧、藏匿致命武器以及根据与赌博有关的法律引起的所有刑事案件;涉及监护、监护、收养、亲子关系和承认的案件:前提是市和市法院应继续行使管辖权,任命《司法法》第 86(c) 条赋予他们的监护人;婚姻无效、配偶合法分居和支持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二百二十五条、二百五十二条、三百三十二条规定提起的诉讼;申请缺席和更改姓名的申请;配偶适当分居的诉讼;如下文定义的影响受抚养或被忽视儿童的诉讼。...
将莱特一审法院第十二分庭改为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总统令第第411章]pdf预览版将莱特一审法院第十二分庭改为少年和家庭关系法院[总统令第第411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