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口蕉麻苗。[总统令第216]

相关行业:总统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3年06月16日
[ 总统令号。 216,1973 年 6 月 16 日] 禁止出口蕉麻苗。鉴于,蕉麻苗木出口不利于蕉麻产业和国家整体经济;鉴于,迫切需要保护我们成千上万的同胞赖以谋生的行业;现在,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权力,我是菲律宾所有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并根据第 1081 号公告,日期为1972 年 9 月 21 日和 1972 年 9 月 22 日第 1 号一般命令,为了促进国家的社会和经济稳定,特此命令和法令: 第 1 节。任何个人、公司、公司或协会向任何外国出口被称为“蕉麻”的植物幼苗。证券交易委员会。 2. 任何违反本法令的人,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少于 5000 比索至 20000 比索以下的罚款,或处以监狱惩教至监狱长的监禁,或罚款和监禁并处。法院/法庭。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法令在官方公报或国内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立即生效。 6 月 16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一千九百七十三。 (Sgd.) 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共和国总统 总统:(Sgd.) ROBERTO V. REYES 助理执行秘书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 动态生成-Lib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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