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833 年,1981 年 1 月 16 日] 修正第 9 号总统令第 9 条。 1206,界定能源委员会主席的资格。鉴于,有必要将法律赋予司法机构成员的退休特权扩大到政府其他官员,这些官员根据法律被赋予法官或法官的地位和权力,例如司法专员的情况。已解散的公共服务委员会,根据 CA 146 第 2 条,“初审法院法官的级别和退休特权;和能源委员会主席,根据 RA 6173 第 4 条获得最高法院法官的正式法定地位和资格。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菲律宾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并指示将第 1206 号总统令第 9 条修改为: 9. 能源委员会。 — 特此设立能源委员会,以下在本节中称为委员会,受总统办公室的监督和控制,由一名主席和两 (2) 名成员组成,由总统任命。它应得到其可能任命的技术和支持人员的协助,以有效、高效和经济地履行其权力和职能。 “董事会主席和成员应是菲律宾的天生公民和居民,品德良好,至少三十五(35)岁。主席应为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成员应在经济、金融、银行、商业、工业、农业、工程、管理、法律或劳工领域具有公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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