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统令号。 1972 年 12 月 6 日,76 日] 要求所有拥有或管理不动产(包括对其进行的改进)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交一份关于该等不动产真实价值的宣誓声明。我,FERDINAND E. MARCOS,菲律宾总统,凭借宪法赋予我的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司令的权力,并根据 1972 年 9 月 21 日的第 1081 号公告,以及 1972 年 9 月 22 日修订的第 1 号一般命令,并且知道——为了逃避支付政府应缴纳的更高和正确的税款,通常低估适当的实际价值和其中的改进;尽管不动产及其改进在税收方面被低估了,但这些不动产在需要时以公共目的出售给政府,例如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其市场价值通常为十(10 ) 超过业主为征税目的申报的价值的二十 (20) 倍; ——为了实现国家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的预期变化和改革,这是新社会的主要目标,特此法令和命令:这是所有人的义务,自然人或市、市或市辖区内的法律、拥有或管理不动产,包括其中的改进,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准备或促使准备,不迟于 6 月 30 日向省或市评估员提交, 1973 年,宣誓声明其财产的真实价值,无论是以前申报的还是未申报的,应税或免税,这应是财产的当前和公平的市场价值,由申报人确定。...
要求所有人,自然人或法人,拥有或管理不动产,包括对其进行的改进,提交一份关于此类不动产真实价值的宣誓声明。 76]pdf预览版要求所有人,自然人或法人,拥有或管理不动产,包括对其进行的改进,提交一份关于此类不动产真实价值的宣誓声明。 76]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