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No. 2196 H. No. 8623 / 97 OG No. 18, 68 Supp. (2001 年 4 月 30 日);时代 5/18/01 ; 15 VLD 2d 471 [共和国法案编号。 9135,2001 年 4 月 27 日] 一项修正总统令 NO. 的某些规定的法案。 1464,也被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经修正,以及为其他目的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关税和海关法第 201 节菲律宾,经修正,特此进一步修改如下: “SEC. 201. 完税价格基础。- 方法一。- 交易价值。- 受从价税率影响的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应为成交价款,为出口菲律宾时货物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格,调整后增加:以下为买方发生但未计入实际支付价格的部分或应付进口货物:佣金和经纪费(购买佣金除外); 集装箱成本; 包装成本,无论是人工还是材料; 以下货物和服务的价值,酌情分配s:进口货物中所含的材料、零部件、零部件及类似物品;工具;死亡;用于生产进口商品的模具和类似物品;生产进口货物所消耗的材料;以及在菲律宾以外的其他地方进行的工程、开发、艺术品、设计工作以及计划和草图,这些都是生产进口商品所必需的,这些商品和服务由买方直接或间接免费或以较低的成本提供用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销售出口;作为将货物出售给买方的条件,买方必须直接或间接支付的与被估价货物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和许可费的金额;进口货物的任何后续转售、处置或使用直接或间接归属于卖方的任何部分的价值;进口货物从出口港到菲律宾入境港的运输费用;与进口货物从出口国到菲律宾入境口岸的运输相关的装卸和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
一项修改总统令的某些规定的法案。 1464,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并用于其他目的[共和国法案编号。第9135章pdf预览版一项修改总统令的某些规定的法案。 1464,也称为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典,经修正,并用于其他目的[共和国法案编号。第913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