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授予多媒体电话公司在菲律宾建设、建立、运营和维护无线电寻呼系统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其他目的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7908]
H. No. 13759 / Journal 3/2/95 [ REPUBLIC ACT NO. 1995 年 2 月 23 日,第 7908 号法案授予多媒体电话公司在菲律宾建设、建立、运营和维护无线电寻呼系统的特许经营权,以及其他目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菲律宾国会集会:第 1 节。特许经营的性质和范围。 — 根据宪法和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此授予 Multi-Media Telephony Incorporated(以下称为受让人、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建造、建立、安装、运营和为商业目的和公共利益维护无线电寻呼和记录消息传递系统,包括数据传输,以及与前述科学已知的或将来可能专门为上述目的而开发和使用的其他手段设备、管道、器具、接收器、发射器、天线、卫星和设备,用于在整个菲律宾或公共利益可能需要的领土范围内使用相应的技术辅助设备、设施、分配或中继站传输信息和信号。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车站或设施的运作方式。 — 受让人的台站或设施的建造和运行方式应至多仅对现有台站或依法可能设立的其他台站的波长或频率造成最小干扰,而不受任何方式减少其自身使用其选定波长或频率的权利以及在其上传输或接收的质量,因为这将最大限度地再现受让人的服务和/或其可用性。证券交易委员会。 3.国家电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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