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528 / 84 OG No. 22, 3115(1988 年 5 月 30 日) 6655,1988 年 5 月 26 日] 一项建立和提供免费公立中学教育和其他目的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第 1 节。标题。 — 该法案称为“1988 年免费公共中等教育法案”。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政策声明。 ——国家的政策是向所有合格的公民提供免费的公立中等教育,并在各级促进优质教育。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定义。 — 为本法的目的,下列术语是指:免费公立中学教育。 ——指在国立高中、普通综合高中、州立学院和大学、专门学校、贸易、技术、职业、渔业和农业学校以及由政府设立、管理、维持和资助的学校就读中学课程的学生地方政府单位,包括市、省、市和描笼涯高中,以及依法可以设立的公立高中,免交学费和其他学费;学费。 — 指教学、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的直接费用以及学生使用教学和培训设施的费用;其他学费。 — 指那些涵盖支持教学的其他必要费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和牙科、体育、图书馆、实验室和公民军队训练 (CAT) 费用。...
一项建立和提供免费公立中学教育和其他目的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6655章]pdf预览版一项建立和提供免费公立中学教育和其他目的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6655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