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 No. 6474 / 68 OG No. 43, 8303(1972 年 10 月 23 日) 6474,1972 年 6 月 17 日] 在巴拉望省科伦市建立家畜养殖中心并授权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在动物工业局的监督下,特此在巴拉望省科隆市设立家畜养殖中心,地址为一个由动物工业总监通过捐赠选定的地点,被称为科伦家畜饲养中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七万五千比索,用于建造办公实验室大楼和动物,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费用执行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72 年 6 月 17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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