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进一步修订碧瑶市宪章第 2562 条的法案,为碧瑶市法院提供一名额外的法官[共和国法案第第6262章]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1年06月19日
H. No. 1417 / 67 OG No. 44, 8647(1971 年 11 月 1 日)[ REPUBLIC ACT NO. 1971 年 6 月 19 日,第 6262 号法案进一步修订了碧瑶市宪章第 2562 条,以提供碧瑶市法院的额外法官由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菲律宾在国会集会: 第 1 节。经修订的《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2562 节进一步修订如下:“SEC. 2562. 市法院。——应设立市法院碧瑶市应任命四名预算。如果市法院的任何法官缺席、生病或无行为能力,司法部长可指定司法部或省财政局的任何助理检察官代行担任碧瑶市市法院法官,具有该法院常任法官的权力;但该代理法官在担任法官期间不得获得任何额外补偿。”证券交易委员会。二、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71 年 6 月 19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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