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548 / 67 OG No. 50, 9642(1971 年 12 月 13 日) 6331,1971 年 6 月 19 日] 一项在卡林加-阿帕亚奥省卢纳市建立人工养殖站并授权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在动物工业局的监督下,特此在 Kalinga-Apayao 省 Luna 市建立人工养殖站在一个由动物工业总监选定的地点,被称为阿巴瑶人工繁育站。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畜牧业局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未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 万比索,用于建造办公室、建筑物、实验室、设备、畜棚、用品和材料以及其他费用上述人工养殖站在本财年一千九百七十一。此后,其运营和维护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71 年 6 月 19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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