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83 / 65 OG No. 19, 4780(1969 年 5 月 12 日) 5215,1968 年 6 月 15 日] 一项法案,规定在伊莎贝拉省伊拉甘市建立菲律宾大学分校,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第 1 节 菲律宾大学的一个分支机构,即菲律宾大学卡加延河谷学院,特此在本市设立伊莎贝拉的伊莎贝拉,为卡加延河谷的各省服务。开设文理学位课程,并针对本省的需要和资源开设专业。证券交易委员会。 2. 菲律宾大学卡加延谷学院的管理和运作由菲律宾大学董事会负责。证券交易委员会。 3.一个。 5000 公顷的公共土地面积,最好位于卡加延河谷,特此授予并让与菲律宾大学,用于本协议第一节所述的目的,并以下文提供的方式。证券交易委员会。 4. 菲律宾大学董事会在此有权通过决议提议根据前款规定保留的区域,并将其转交给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如果后者确信如此提议授予的土地根据公共土地法没有保留、未占用或未申请,他应安排土地局对该土地进行勘测。在完成土地授予区域的调查后,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长以及所有收入、收入和/或资助所得款项应专供学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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