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483 / 55 OG No. 35, 7307(1959 年 8 月 31 日)[ REPUBLIC ACT NO. 1959 年 6 月 21 日,第 2449 号法案,规定在萨马省贵安市设立一家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颁布:第 1 节 在医疗服务主任的监督下,应在萨马省贵安市设立一所医院,称为贵安急救医院。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卫生部长应颁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现本法的目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五万比索,用于在 1960 财政年度内建立、运营和维护该医院。在随后的年份中为同一目的可能需要的款项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案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9 年 6 月 21 日未经行政批准颁布。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一项规定在萨马省贵安市设立医院并授权为其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2449章pdf预览版一项规定在萨马省贵安市设立医院并授权为其拨款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第2449章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