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701 / 64 OG No. 46, 11769(1968 年 11 月 11 日)[ REPUBLIC ACT NO. 4662,1966 年 6 月 18 日] 一项将米萨米斯东方省医院改建为地区培训医院的法案,被称为北棉兰老地区培训医院,并授权为此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共同制定: 部分 1. 位于卡加延德奥罗市的米萨米斯东方省立医院特此改建为地区培训医院,称为北棉兰老岛地区培训医院,设有三百张床位。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米萨米斯东方省立医院现任干部、职工、职工由北棉兰老岛地区培训医院吸收。这些人员的工资和薪金按照各级别的工资和职位分类组织范围和其他现行的工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证券交易委员会。 3. 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51.3 万比索,用于该医院在 1967 财政年度的改建、运营和维护。此后,其配给和维持所需的金额应包括在年度总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66 年 6 月 18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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