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72 号共和国法修正案[共和国法号1834]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7年06月22日
H. No. 3784 / 53 OG No. 18, 5982(1957 年 9 月 30 日 [共和国法案第 1834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修订共和国法案第 872 号法案由参议院和菲律宾众议院在国会集会: 第 1 节第 872 号共和国法案第一节特此修改如下: “第 1 节。根据本法案规定的条件和联邦的规定经修正的第 146 号法案和适用于其的宪法,特此授予 Artemio G. llano,以下称为受让人、他的继任者或受让人,自本批准之日起 50 年在 Trece Martires 市和大雅台市以及以下简称市和省的省内建造、维护和运营电话和无线电话系统以进行电话和无线电话系统以进行通话和电传业务的行为、权利和d 所述城市和省的信号。为此,受让人特此授权使用上述城市和省的所有街道和公共交通要道,用于建设、维护和操作所有设备、导体和电气传输会话和信号所需的器具,以在公共道路、高速公路、土地、桥梁、街道、所述城市和省的车道和人行道,以及架空或地下线路或地面上,可能是必要的并且最适合所述传输。” SEC. 2. 中期法案后续部分中所有提及“电话”和“Cavite 市”在此分别修改为“电话和无线电话”和“Cavite、Trece Martires 和大雅台市和 Cavite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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