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1328 / 53 OG No. 19, 6442(1957 年 10 月 15 日 [1957 年 6 月 22 日第 1895 号共和国法案] 在奎松省建立国立农业学校并授权拨款的法案因此,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颁布: 第 1 节 应在公立学校主任的直接监督下,在以下任何市镇建立国立农业学校 Pagbilao , Tayabas, Mauban 和 Lucena, Quezon 省。该机构的场地应位于任何上述城市的公共土地上,特此为此目的预留,由上述主任与主任协商确定土地证 SEC. 2. 根据公立学校主任的建议,总统应在必要时拨出和保留位于该省任何市镇的公共土地d 方便建立学校和农场用地。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 10 万比索,用于在截至 6 月 30 日 1950 年的财政年度中用于上述学校的建立、运营和维护。七及其后几年的运行和维护。证券交易委员会。四、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7 年 6 月 2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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