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3488 / 53 OG No. 21, 7596(1957 年 11 月 15 日 [ 共和国法案第 1952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 在伊巴杰省建立罗哈斯艺术与贸易纪念学校的法案AKLAN,并授权拨款拨款。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 第 1 节. 公立学校主任特此授权并指示建立一所国立艺术和贸易学校,菲律宾艺术与贸易学校类型,位于阿克兰省伊巴杰市,应称为罗哈斯艺术与贸易纪念学校。特此授权教育部长组织该学校并发布此类规则为执行本法的目的而可能需要的规定和规定。在该学校开设大专和中等水平的课程。 SEC. 2. 10万比索的第一年运营和维护总和学年及其必要设备的购置,经本法批准后,特此授权从国库中未另行拨出的任何资金中拨出。此后,用于上述目的的必要金额应包括在年度一般拨款法中。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7 年 6 月 2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在阿克兰省伊巴贾伊市建立罗哈斯艺术与贸易纪念学校并授权拨款的法案。 1952]pdf预览版在阿克兰省伊巴贾伊市建立罗哈斯艺术与贸易纪念学校并授权拨款的法案。 1952]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