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3496 / 49 OG No. 7, 2707(1953 年 7 月)[ REPUBLIC ACT NO. 903,1953 年 6 月 20 日] 在巴丹省巴兰加市建立巴丹国家艺术和贸易学校并授权为此拨款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 第 1 节. 公立学校主任特此授权并指示建立一所菲律宾艺术与贸易学校类型的国家艺术与贸易学校,在巴丹省巴兰加市,将被称为巴丹国家艺术与贸易学校。教育部长特此授权组织上述学校并颁布实施本法案的目的可能需要的规章制度。该校开设大专和中等水平的课程。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经本法批准后,授权从国家任何资金中拨出十万比索,用于第一学年的运营和维护以及购买其必要设备。财政部没有以其他方式拨款。此后,用于上述目的的必要金额应包括在年度一般拨款法案中。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3 年 6 月 20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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