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6633 / 53 OG No. 21, 7621(1957 年 11 月 15 日 [ 共和国法案第 1988 号,1957 年 6 月 22 日] 授予 CMS ESTATE, INC. 建设、维护和经营私人固定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用于在菲律宾境内接收和传输无线电通信的点对点和陆基无线电台。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节。特此授予 CMS 遗产, Inc.,其继任者或受让人,在马尼拉市、达沃市和达沃省任何地方之间建造、维护和运营私人固定点对点和陆基广播电台的特许经营权,但须经批准公共工程和通信部部长,用于接收和传输无线电报或无线电话的无线消息。SEC. 2. 未经许可,受让人不得在菲律宾从事国内电信业务菲律宾国会,据了解,该特许经营权的目的是确保受让人有权在菲律宾境内建造、安装和维护无线电台,以符合公司及其业务的利益。证券交易委员会。 3. 本专营权在政府未在受让人选定的地点建立类似服务期间继续有效,并附有明确条件,除非建造或安装上述车站,否则该专营权无效。自本法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始,自本法批准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受赠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为依据本法可能设立的无线电台仅从事与受赠人业务有关的通信。... 一项授予 C. M. S. ESTATE, INC. 在菲律宾境内建造、维护和运营私人固定点对点和陆基无线电台以接收和传输无线电通信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 1988]pdf预览版 一项授予 C. M. S. ESTATE, INC. 在菲律宾境内建造、维护和运营私人固定点对点和陆基无线电台以接收和传输无线电通信的特许经营权的法案。 198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