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No. 2327 48 OG No. 9, 3761(1952 年 9 月)[ REPUBLIC ACT NO. 798,1952 年 6 月 21 日] 一项法案授予卢卡斯·马丁内斯在古董省布加松市的电灯、热力和电力系统的特许经营权。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制定:第 l 节。根据经第 132 号联邦法案修订的第 3636 号法案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宪法的规定,授予卢卡斯·马丁内斯一段时期自本法案批准起 25 年,有权特权和授权建造、维护和操作电灯、热力和发电厂,以产生和分配电灯、热力和/或电力古玩省布嘎松市内销售:条件是,本特许经营权持有人为新经营者的,应自特许经营权批准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始经营;如果他目前持有市政特许经营权,则在六个月内。未能遵守此要求将在事实上取消并取消此特许经营权。证券交易委员会。 2. 明确规定,如果政府希望为自己维护和经营此处授权的工厂和企业,受让人应放弃其特许经营权,并将其中所有可使用的设备按成本、不太合理的价格移交给政府折旧。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2 年 6 月 21 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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