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巴拉望省创建布桑加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第560]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0年06月17日
H. No. 381 / 46 OG No. 11, 5366(1950 年 11 月)[ REPUBLIC ACT NO. 560,1950 年 6 月 17 日] 在巴拉望省建立布桑加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中颁布:第 1 节。康塞普西翁、萨尔瓦西翁、布桑加、新的街区科隆市的布桑加、布卢昂、奎松、卡拉维特和奇伊与上述市分开,组成一个新的常规市,被称为布桑加市,新布桑加区的现址为政府所在地。证券交易委员会。 2. The elective officials of the new municipality shall b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Philippines and shall hold office until their successors shall have been elected and shall have duly qualified.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0 年 6 月 17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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