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在巴拉望省创建利纳帕坎市的法案[共和国法案编号。 1020]

相关行业:共和国法案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54年06月12日
H. No. 1388 / 50 OG No. 6, 2382(1954 年 6 月) 1020,1954 年 6 月 12 日] 一项在巴拉望省建立利纳帕坎市的法案由菲律宾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集会中颁布:第 1 部分。利纳帕坎岛、卡本劳安岛、尼安加劳岛、德卡巴约托岛、Calibanbangan、Pical 和 Barangonan 特此与巴拉望省科隆市分开,并组成一个直辖市,称为利纳帕坎市,政府所在地位于利纳帕坎岛的圣米格尔区。证券交易委员会。 2. The elective officials of the new municipality shall b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Philippines and shall hold office until their successors shall have been elected and shall have qualified.证券交易委员会。三、本法经核准后施行。 1954 年 6 月 12 日批准。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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