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向在实施与 COVID-19 爆发相关的强化社区隔离期间实际报告工作的政府人员支付危险津贴[行政令第 10 号。 26]

相关行业:行政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
马尼拉公报,2020 年 3 月 24 日 [行政命令编号。 2020 年 3 月 23 日 26 日 ] 授权向在实施与 COVID-19 疫情相关的强化社区隔离期间实际报告工作的政府人员发放危险津贴 鉴于,第 922 号公告(2020 年)宣布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以承认 COVID-19 公共卫生事件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并促使采取整体政府方法应对该国的 COVID-19 疫情;鉴于根据第 168 号行政命令 (EO) (s. 2014) 设立的菲律宾新发传染病管理跨机构工作组 (IATF) 的建议,总统指示采取严格的社会隔离措施自 2020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的国家首都地区 (NCR) 的社区隔离措施和指南,以遏制 COVID-19 的传播;鉴于,第 929 号公告(第 2020 条)宣布全国进入灾难状态,为期六 (6) 个月,从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在整个吕宋岛实施加强社区隔离,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到期,并责成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相互提供充分援助与合作,并根据 COVID-19 的情况,调动必要的资源及时采取关键、紧急和适当的救灾援助和措施;鉴于,作为此类社交距离和加强社区隔离措施的一部分,执行秘书 2020 年 3 月 16 日的备忘录指示在行政部门采用在家工作和骨干劳动力安排,以确保向公众提供服务;鉴于,政府雇员和通过服务合同 (COS) 或工作令 (JO) 聘用的工人,他们的服务是迫切需要的,并且在加强社区隔离期间实际报到工作,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健康风险和危害;鉴于,国会联合决议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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